索引号: WG2205000-2017-002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23日 主题分类: 街镇政府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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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菊园新区财政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2017年年初预算编报通知》的要求, 2017年新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为:新区财政预算编制遵循“公共财政、综合预算、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结合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2017年财政预算计划编排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17年财税收入预计情况

2017年新区可用财力预计总计12.78亿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7.7亿元,上级条线及财政专项资金5.08亿元。

一、公共财政收入

2017年,菊园新区计划完成税收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15%;

2017年计划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7亿元,同比增长10%(不含非税收入);其中新区级财政收入约占税收完成总量的31.43%。

2017年新区实际可用财力预测为8.4亿元,为地方财政收入 7.7亿元加上区级财政返回2亿元,扣除上解财政支出1.3亿元

 二、其他财政资金收入

根据各部门上报其他收入情况及新区结余资金使用情况,预计2017年其他财政资金可用财力5.08亿元。其中各部门条线、财政补贴收入为5.08亿元。

第二部分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公共财政、综合预算、量力而行、统筹兼顾、注重绩效、中远期结合”的基本原则,2017年的财政预算将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强三个领域的保障力度。一是重点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继续保持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养老、就业、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等重要民生领域的保障支持力度,切实改善菊园人民的生活水平。二是重点聚焦城乡发展一体化。着眼于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三是重点聚焦产业转型,加大科创中心承载区项目建设投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的扶持和引导,促进产业化和城市化的融合发展。

2017年新区预算总支出共计13.6亿元,同比减少12%;。其中公共财政支出9.1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区管委会:支出总计3329.44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1485.57万元,主要是管委会在编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在编 69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9.3万元,主要是机关公务人员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公务员购房补贴等;

3、公用经费981.68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870.55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补贴65.05万元,伙食补贴46.08万元;

4、专项经费为462.8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聘用人员经费(28人)。

二、人大:支出总计12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其中:区人大代表履职调研经费4万元、区人大代表接待站维护经费4万元、人大工作宣传经费2万元、区人大代表各类学习活动2万元。

三、党政办:支出总计635.36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安保服务46万元、物业维修55万元、修志办事务管理经费25.3万元(5人)、后勤事务管理经费355万元、设备采购154.06万元。          

四、信访办:支出总计10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为:重点人员稳控、信访矛盾化解、案清事明工作、老管工作室等项目。

五、纪工委:支出总计8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宣教、查信办案防控等项目。

六、组织人事:支出总计112.50万元,公共财政资金73万元、财政专项资金39.5万元。主要包括:组织工作、干部管理、人才工作、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退休职工管理、政协工作等项目。

七、社工委:支出总计73万元,公共财政资金44.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 28.3万元,其中包括:“两新”工作和机关事业支部建设。

八、宣传科:支出总计242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宣传类的新闻、报刊、网站、刊物支出,以及主题教育活动类的报告会、中心组、学习型党组织支出。

九、文明办:支出总计2602.71万元,公共财政资金1102.71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指数测评、创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武装部:支出总计72万元,公共财政资金42万元、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工作、民兵训练、民防工作等。

十二、工会:支出总计38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文体活动、技能培训、援助服务、群团组织进科研院所、工会组建、劳模工作等工作。

十三、团委:支出总计20万元,公共财政资金1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5万元,主要包括:团委工作和青少年社工、爱心暑托班专项。

十四、妇联:支出总计69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大型节点、关爱家庭、关爱妇女、关爱儿童、双学双比、妇女之家、妇科普查等工作。

十五、财经科:支出总计249万元,公共财政资金20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主要包括:市场管理、科普工作、统计工作、食安办经费、创新屋项目、旅游管理等工作。

十六、人才产业科:支出总计500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新区的科技创新发展专项工作。

十七、审计办:支出总计42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用途为:审计咨询和业务培训支出。

十八、社区科:支出总计3934.93万元,公共财政资金3031.3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903.58万元。主要包括:物业考核管理、社区管理工作、社会组织建设、民政、双拥、老龄、残联、城市居民区社会管理等常规工作;2017年居委公用经费按照总户数41500户,以   8.1元/户/月计算,全年合计393.74万元,居委社工人员经费支出1651.43万元(18个社区、3个中心及社区工作事务所,共177人)。

十九、社发科:支出总计 1800.77万元,公共财政资金1195.7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605万元。主要包括:体育、计生、红十字、教育、卫生、卫生中心(统筹外)等项目。注:卫生中心从2016年起,实行全区卫生经费统筹管理,经初步测算,统筹后菊园新区每年财力上解较统筹前增加支出约300万元。

二十、城建办:支出总计22648.08万元,公共财政资金3992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8654.08万元。其中包括:旧小区综合改造地方配套资金2000万元、菊园福利院2000万元、菊园卫生中心工程2000万元、菊园中学区住宅中心贴款3000万元,以及其他工程项目;农村公路站专项11万元。

二十一、综治办:支出总计933万元,公共财政资金90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28万元。主要包括:综治工作(维稳、平安创建、犬类管理、禁毒、国家安全、610工作、见义勇为、平安志愿者、扫黄打非、非法客运整治、国保群众防线)、综治社保事务经费(18人)、平安工程建设(250万招投标、小区智能门禁系统安装)、实时图像租赁费(480万)等支出。

二十二、人口办:支出总计280.44万元,公共财政资金205.44万元、财政专项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协管员管理经费(现有在编协管员66人,其中编内44人、编外22人),以及其他人口管理工作支出。

二十三、财政所(含代编项目):支出总计17.54亿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15.42亿元,财政专项资金2.12亿元。内容包括:

1、人员经费318.41 万元,主要是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在编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支出(在编15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69万元;公用经费32.35万元;

2、专项经费为17.51亿元,明细如下:

(1)财政工作专项:绩效考核、代理记账费用、财政事务管理经费RY、固定资产管理、会计人员培训、代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项目,合计约249.38万元;

(2)万人项目、千百人项目 3300万元;

(3)张江国家创新发展资金重点项目254万元;

(4)产权制度改革配套资金1000万元(估);

(5)村级经济补助6335万元;

(6)经济城专项12.70亿元,其中:经济城事务经费3418.6万元、项目建设10.45亿元、企业扶持1.91亿元;

(6)佛像馆2017年度运营补贴165万元;

(7)菊园动迁房回购3.66亿元(暂估);

(8)职工职业培训100万元。

二十四、党建服务中心:支出总计1051.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991.1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补贴款),财政专户资金   30万元(收支两条线),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66.27万元(在编 4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16万元;

3、公用经费96.16万元,其中水电费70万元;

4、专项经费为882.6万元,主要为群文创作、演出展览、图书工作、文化市场、电影放映、广电工作、文物保护、特色文化项目、系列赛事活动、大楼物业管理、其他事务管理经费等支出。

二十五、农经站:支出总计2889.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    2848.18万元,财政专项资金41.5万元,具体包括:

1、公用经费6.45万元;

2、专项经费为2883.23万元,主要包括:蔬菜管理、林业管理、农业管理、畜牧管理、樱桃园管理经费、百果园专项等项目。

二十六、安监站:支出总计165.43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具体包括:

1、公用经费4.45万元;

2、专项经费为160.9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务管理经费等。

二十七、劳动保障中心:支出总计936.9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 871.4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65.47万元,具体包括:

1、公用经费11.65万元;

2、专项经费为925.2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养老、劳动力市场建设、人员事务管理支出等。

二十八、救助所:支出总计39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272.8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20万元,具体包括:

1、公用经费2.8万元;

2、专项经费为39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重残医疗等救助、应急专项救助、民政重点优抚、爱心互助、村居考核等支出。

二十九、社区事务中心:支出总计422.17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265.41元(在编13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89万元;

3、公用经费 102.77万元,其中水电费27万元;

4、专项经费为34.1万元,主要用于:窗口建设、业务管理、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等。

三十、联勤网格化中心:支出总计1897.09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280.98万元(在编13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04万元;

3、公用经费28.07万元;

4、专项经费为1568万元,主要用于:轨交站点管理费、市容保障服务费、协管员人员经费、联勤事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十一、城管中队:支出总计221.76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整治经费、城北大居渣土管理、人员事务管理经费(参公和城管队员人员经费)等支出。

三十二、拆违办:支出总计17911万元,为财政专项资金(新区存量资金),主要用于:拆违专项整治经费支出。

三十三、土地所:支出总计2298.7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    268.73万元,财政专项资金2030万元,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103.94万元(在编 5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万元;

3、公用经费23.25万元;

4、专项经费为2163.9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复垦1130万元、方案规划费用75万元、人员事务管理经费58.94万元等。

三十四、司法所:支出总计22万元,为公共财政资金。

三十五、成校:支出总计363.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171.5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61.8万元,财政专户资金(自收)30万元,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50.92万元(在编2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8万元;

3、公用经费8.33万元;

4、专项经费为301.06万元,主要用于:开办各类教育兴趣班、基层学习点标准化建设、聘用教师薪酬、红石路幼儿园托管费等支出。

三十六、水务所:支出总计303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2884.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62.33万元(在编3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12万元;’

3、公用经费8.22万元;

4、专项经费为2960.03万元,主要为: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其中:河道轮疏工程610.88万元、嘉邦小区600弄积水点改造800万元、横沥河综合整治(四期南段)1037.54万元、河道保洁服务社300万元、斜泾河泵站运行费12万元、宝菊新家园泵站运行费11万元、嘉丰三村污水和雨水泵站运行费6.5万元、清水路小区泵站运行费10万元、泵站维修费8万元、中小河道养护管理费150万元、水务事务管理经费RY14.11万元。

三十七、联防队:支出总计549.3万元,公共财政资金538.3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1万元。

三十八、市场监督所:支出总计429.4万元,公共财政资金399.4万元,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

三十九、环卫公司:总计615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资金5457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支两条线)700 万元,明细如下:清水路办公房改建工程28万元、清水路停车场改建工程44.1万元、建筑装潢垃圾填埋场1070万元、建筑装潢垃圾中转站100万元、生活垃圾处置费1027万元、区属垃圾管理20万元、餐厨垃圾生化机费用18万元、菜皮菜壳处理费用13万元、污水处理运行18万元、垃圾分类90万元、绿色账户250万元、环卫事务管理公用经费74.6万元、环卫事务管理人员经费2271.3万元、环卫作业经费700万元、新增车辆GPS监控12万元、环卫采购设备421万元。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