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03 发布机构: 菊园新区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主题分类: 便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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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嘉定区菊园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菊园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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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入学对象

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和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北水湾分校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

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小学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5年申请入学的须满两年,2026年申请入学的须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和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分别从2020年和2024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五年。2025年申请入学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和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分别从2024年和2025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5年申请入学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的须满两年,2026年入学的须满三年。2025年申请入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的须满一年,2026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此类学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居住菊园新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

三、招生排序细则

(一)就近入学

1.公办入学排序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公办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菊园新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2)菊园新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菊园新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或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2020年以来已享有五年内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上述3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同类排序靠后。

2.人户一致的对象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3.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已经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的学校,2025年入学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户口迁入时间须满两年。此类学校对口学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或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报名公办学校且户籍迁入时间未满两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上述2类情况,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同类排序靠后。

上述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照适龄儿童或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菊园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学生,且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菊园新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6类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办理时间或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因公办教育资源紧缺,未能在菊园新区内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或学生,由区教育局协调资源跨街镇统筹安排。

四、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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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提醒事项

1.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4日至4月25日8:30-11:00,13:30-16:30(仅工作日)至菊园新区指定登记点(地址:嘉定区棋盘路1255号302室)现场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根据菊园新区适龄学生的动态数据调查,近两年内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和上海市嘉定区嘉一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人数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额满后,对于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其中,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与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为一体化办学模式,对符合入户年限要求但未被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录取的学生,菊园新区社区服务办将于初中招生首批录取工作完成后、第二批录取工作启动前,向学生家长进行意向征询,若家长明确表示不选择就读启良中学,则由区教育局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3.嘉定镇街道小升初入学方式自2022年起作如下调整,原“户籍地对口入学”方式更改为“学籍地对口入学”方式,菊园新区部分学区对口嘉定镇街道“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该部分学籍学生小升初对口入“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菊园新区部分学生统筹进入嘉定镇街道“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该校小升初对口入“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

六、招生咨询方式

菊园新区现场咨询地点:棋盘路1255号302室

咨询服务电话:021-8010939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招生监督电话:021-39986622


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服务办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