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030 | 发布机构: | 菊园新区 |
发文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2024年菊园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菊园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来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做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效性。
(二)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提炼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应用及创新案例。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接收、办理、邮寄、办理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全程留痕。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报备。注意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注重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与疏导,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二、做细政策解读工作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群众企业诉求,对政策中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涉及办事服务的,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要注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核心概念、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差异、操作办法等,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要丰富解读形式,通过一图读懂、简明问答、短视频音频、情景剧场、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要进一步拓宽解读渠道,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突出新媒体传播优势。
(二)增强政民交流实效。配合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息、人民意见征集信息、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文件起草单位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规范做好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三)扩大开放活动影响。持续打响新区“政府开放月”“政府开放日”品牌。8月为全市政府开放月,要提前统筹部署,至少安排一次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通过播放电子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政府开放月”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等环节,加强与公众参与的互动,利用“政府开放月”专栏,集中展示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逐步完善预算公开规范性,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依法依规处理涉密信息,共同推进提高本单位预决算公开质量。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公开试点。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和栏目设置,对信息量较大的部门预决算、单位预决算栏目编制目录,增强网站导航和检索功能建设,提高查阅便捷性。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审计项目,及时将审计结果情况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公开住房保障、改造信息,加强公租房供应房源和申请信息的联动公开,做好申请辅导,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持续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分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教师资质、收退费标准、培训内容以及聘用外籍人员情况等信息,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持续公开就业信息,针对高效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持续公开公共卫生信息,继续推进区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共卫生服务监管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嘉定区空气质量数据,公开各监测站点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公开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和审批决定等信息,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定期发布各类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等向公众开放,有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扩大公众开放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四)进一步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依托企业服务云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鼓励梳理汇总国家、市、区、园区等各级相关政策,开发“政策体检”“办事日历”等增值功能,便利企业精准查询适配政策。通过“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企业服务专员、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提高政府监管透明度,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加强涉企执法信息的公开,以案例解读等方式,减少企业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各类相关政府信息,加强信用记录、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管处罚等信息的集中公开、动态更新工作。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对依法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的项目,要公开市场主体信用、招标人违约投诉渠道、中标结果异议投诉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人行为记录、评标专家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以项目归集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变更等信息,做好在线投诉受理并及时公开处理决定。
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强化与市级条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行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四、做优平台载体建设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对长期无法更新的栏目要及时调整,并相应调整全领域公开目录。根据实际变化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修订时间。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合理设置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内容要系统完备,突出业务属性,分类清晰,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板块与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重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二)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落实好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要求,严格底数管理,建设以“上海嘉定”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察与维护。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区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专栏的及时维护及信息发布数量,及时向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定期移交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
(三)完善现场公开渠道和政府公报。进一步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充分发挥“我嘉·邻里中心”等载体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试点建设街镇级政务公开专区,打造市民群众“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站。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因工作完成导致公开点撤销的,要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证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拓展区级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
五、做强监督保障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新区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抓好人员梯度建设,信息员实习备案制,如遇人员调整,需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定期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分解细化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清单,切实提升专业水平和公开质量。
(三)强化指导监督。根据区政府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新区年度考核标准。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要求,加大创新工作在考核指标中的比重,积极打造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的创新点,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及信息报送。结合第三方评估,坚持每季度通报工作,强化督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