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2328000-2016-002 | 发布机构: | 菊园新区 |
生效日期: | 2016年06月14日 | 文 号: | 嘉菊管[2016]5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菊管[2016]53号关于同意青冈村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批复
青冈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你村上报的《关于要求开展青冈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请示》已收悉。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工作。经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你村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产权制度改制工作小组。希望你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