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自硬化20平方米草坪?城管部门:公共绿化属于大家
日前,嘉定区城管局菊园新区中队接到12345热线投诉,反映柳湖路某小区业主破坏其门前的部分绿化,影响了小区整体环境,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跟物业多次反映也未解决,要求整改恢复原样。
接投诉后,菊园新区城管中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投诉地址,发现1楼南侧部分草坪被硬化,经现场测量后,确认硬化面积为20平方米。执法人员询问业主和物业经理,双方各执一词。
业主表示其购买房屋后,自己花费了一大笔储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自己入住后不久,在一场暴雨后,房屋出现了严重的渗水,导致其蒙受了一定的损失。为此,自己找来了装修师傅进行查看,发现是在地下室的采光天井中出现了渗水问题,维修的方法是将采光井前面的绿地进行硬化。于是业主便就房屋渗水一事向物业进行报修。
物业在检查后表示,房屋处于保修期内,于是联系了开发商对其维修房屋的申请进行实地查看。经查看后,开发商表示,业主在装修时,随意改动采光井附近的墙体,导致墙体出现裂缝,影响了防水效果,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执法人员在清晰地掌握了整个违法事实的前因后果后,责令该业主限期完成整改,业主当场签收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在后续的整改跟踪中,业主一直推脱,没有按要求将硬化的地面恢复成草坪。对此,执法队员也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能,组织施工队对该处硬化地面进行拆除,但物业公司也表示其也有难处。与此同时,小区业主关于此事的投诉仍在不断地进行。对此,执法人员在完成对业主破坏绿地的行政处罚后,并向投诉人说明了未完成整改的原因,由于法律、法规未赋予城管部门拆除硬化地面的行政强制措施,所以迟迟没能很快的推进,投诉人对执法单位面临的困难也表示了理解。
正当大家困扰于如何推进这件事时,投诉人提出,“如果不将硬化的地面进行拆除,可以在水泥面上覆一层较厚的土,并铺上草坪,草坪也能存活,小区环境也可以得到满足。”这个提议立马得到了几方人员的一致赞同。

于是,与当事人谈妥整改细节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组织物业公司负责人,当事人再次碰面商定整改细节,由于整改方案准备充分,一周内,覆土和铺设草坪的工作完满完成。
完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复查,并再次向投诉人进行了回复,投诉人表示满意。经历了一波三折的督促整改,此件占用绿化投诉终于画上了完满的句号。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公共绿化是属于大家的,还绿于民是他们的本职。

